(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地址: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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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老师、马老师
附件:2014年湖南城市学院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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