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因发展需要,株洲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文职人员11名(详见附件一《招聘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不宜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和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均为电子版)发送邮件至 xy13762368896@sina.com或441527705@qq.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株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zzga.gov.cn)公布并电话告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1月22日。
(三)开考比例。以上职位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名额。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网上抽取试卷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系统与网络运维岗位、数据库管理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法务专员岗位、行政综合岗位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并加考应用文写作(网下测试);业务推进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试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