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成绩计算
网络与系统运维岗位、数据库管理员岗位、业务推进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法务专员岗位、行政综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应用文写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
(四)加分条件
1、以上岗位报考者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以上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思科、华为、ORACLE、微软、H3C、IBM、HP、REDHAT、CISSP、CISE、CISO等相关中级证书之一者,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以上岗位报考者具有博士生(含)以上学历博士(含)以上学位,思科、华为、ORACLE、微软、H3C、IBM、HP、REDHAT、CISSP、CISE、CISO等相关高级证书之一者,或具备该两种(含)以上相关中级证书者,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
3、以上加分条件如有重复,取最高分项,具有双重身份不重复加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如果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将通过株洲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为2400元/月,绩效300元/月;工作日免费提供早、中餐;聘用期间,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余警官:28683123;肖警官:28683836。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4年株洲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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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考QQ交流群:1615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