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湘乡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社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首聘期结束后,愿继续签约服务湘乡教育事业的,经考核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湘乡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报考单位为农村中小学的必须到边远乡镇学校工作,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0731-56782729
湘乡市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56772368
附件:湘潭市2014年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