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形式为试教,面试由湘乡市教育局为主负责组织。
面试时间:拟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体检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按在同一职位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递补对象有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湘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市湘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