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视叫卖 关键还在于强化落实
最近出台的《电视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涉及面广,比如要求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管理、退换货体系,商品介绍人应用普通话和主持人持上岗证等,而禁用“叫卖式”推销则是细节化的生动体现。有了行业标准和行为指南,关键还在于强化落实。一方面应完善和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等机构,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电视购物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尽快将其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铲除电视购物毒瘤,必先斩断利益链
现在,七部门联手整治电视购物广告,要求电视媒体在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前,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明晰责任,减少虚假购物广告的出现,更是令人振奋。但是,真正要净化电视购物的消费环境,还需要更多的协调合作和更清晰的追责机制。未来,还应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入保证金、第三方支付等机制,多方维护消费者权益。
行业自律仍是治理乱象“上上策”
整治只是一种治理手段,如何通过整治发现问题、健全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才是应该真正思考并为之付诸行动的关键。业内人士认为,“运动战式”的执法终究治标不治本。明确企业进入标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行业自律发展,方是治理电视购物乱象的上上之策。广告创收固然重要,电视媒体毕竟不是纯粹的商业平台。一旦失去自己的权威形象,就意味着有可能失去观众的信赖。一旦没有了高忠诚度的受众,电视台还能凭什么获得广告商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