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及占分标准
(1)农村中小学教师、文化馆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各占总成绩的20%和40%。
(2)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乡镇医护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各占总成绩的20%和40%。
(3)乡镇财务统计员、土木工程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各占总成绩的40%和20%。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折算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6、面试比例的确定
(1)农村中小学教师、医护工作者职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文化馆工作人员、乡镇财务统计员、土木工程人员职位均按招考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7、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教师职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应课程内容;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临床医生、护理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土木工程人员、文化馆文秘、乡镇财务统计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内容。
8、报考小学美术职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文化馆音乐专干面试内容为器乐弹唱(内容考生自选,器材自备)和微型课,才艺展示与微型课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