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10〕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湘西自治州2008、2009、2010年续聘和2011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二、招聘对象
考核合格的湘西自治州2008年、2009年、2010年续聘和2011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原已录用或解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5日下午5:00。
②报名地点:各县市的报名对象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统一报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如实工整填写相关栏目。报名表背面应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要求的相关证件。每名考生须交考务费和数码照相费共120元。
2、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4年3月14日。考试地点:吉首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考试类别为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后,再按笔试成绩占60%、聘期实绩考核成绩占40%计算合成笔试总成绩。考试范围以《湘西自治州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