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成绩公布: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hbciq.gov.cn)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我局。
(三)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和交通线路,注意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安排,避免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