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4年2月8日中午12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邮件发送至gwy@tjciq.gov.cn。邮件仅需在主题中注明“面试确认+职位代码+姓名”即可。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014年2月8日中午12时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面试,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2-65661215。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我局将按规定报中央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一天下午14:00-17:00(即2014年2月19日面试的考生在2月18日下午资格复审,2月20日面试的考生在2月19日下午资格复审)。
复审地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市内办公区东一楼(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交通示意图见附件2)
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与报名职位要求匹配的外语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