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高校教师所需要的学历、外语、普通话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制药与生物工程系教师岗位2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分析专业与化学专业各1人。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化学工程系教师岗位1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