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资料进行审查,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考名单和笔试时间将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请保持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时间暂定于2月中旬,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为准。笔试成绩将按参考者编号在网站上公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为减少考生往返奔波的次数,面试将尽可能安排与笔试时间同期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现场资格审核要求等事宜将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公布录用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凡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双方同意后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四、招聘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
2、薪酬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具体待遇面议。
3、正式被聘用的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五、具体要求
1、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或随时终止聘用合同。
2、参考时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1张;
(4)应聘人员的简历等材料;
(5)发表论文、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职称和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