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料:推荐单位的推荐函件;《2013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份;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和毕业(学位)证复印件(推荐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资格审查。各选调机关负责本单位报考者资格的初步审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名额,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另报其他职位。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3、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对报考不同职位类别的考生采用不同的试卷。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2、选调机关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对考察合格者,由选调机关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
(六)公示、转任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选调机关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调人选(有归口管理单位的,须先报归口管理单位同意),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报考者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转任和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 07374226202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 07374227920
附件:益阳市直机关第二批次选调12名公务员的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