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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练习题(三)(4)

来源:考德上公培   发布时间:2014-06-11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31.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32.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

33.由于自然人的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等存在差异,因此他们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差异的。( )

34.甲打电话邀请女友乙吃饭,这属于以口头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

35.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36.所有要约都可以撤销。( )

37.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38.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的代理人。( )

39.美术作品原件购买人可以对美术作品欣赏、展览或再出售,但不得从事修改、复制等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 )

40.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放弃。( )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无权代理行为与无权处分行为。

42.简述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

43.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

四、论述题(44小题,16分)

44.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年仅8岁的小强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儿童摄影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省教育厅下属的一家儿童读物出版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小强能寄来几幅作品。小强的父亲收信后给儿童读物出版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1月,小强的父亲在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期刊上发现有小强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小强署名,便立即找到该儿童读物出版社,要求支付报酬。然而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称,小强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着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该儿童读物出版社发表小强的作品是教育厅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报酬。

(1)根据我国法律,小强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分析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抗辩理由?

46.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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