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定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永定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永定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确定如下人员进行体检(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8日。
2、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7:00准时赶到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兑泽路与永昌路交汇处)三楼会议室集合。
三、相关事宜
1、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当天早上7:10仍未到达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3.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不再发布体检公告。
四、体检须知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永定区人社局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自身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4、根据张家界市永定区禁毒委员会要求,今年新增吸毒行为检测项目。
5、怀孕考生,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准备体检费用800元现金(多退少补) 。
五、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考生家长、家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附件1:永定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 永定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