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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引进工作人员29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岗位信息表》有关要求。
6.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岗位信息表》有关要求。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7年7月18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区委人才办研究。
8.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7月(另有规定除外,以下同),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到2023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到2023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北湖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微信平台预报名。
①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18:00止。
②报考人员可通过此链接(https://gplvcl.fanqier.cn/f/hdpar34u)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文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不按要求上传的,不得参加考试。现场正式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证(下列三种原件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现场正式报名。
①现场正式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8:30-12:00,14:30-18:00)。
③现场报名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④缴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⑤领取准考证。
时间: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另行公告。
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五楼北湖区人社局519会议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现场正式报名时,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代报名的须提供考生委托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正式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5)经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将适时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8:30-12:00,14:30-18:00)。
(2)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2.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填写打印好的《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还是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手写签名)。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7)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 不含50人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增设笔试筛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其它事项: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时间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北湖区人社局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引进单位、岗位、拟引进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北湖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定岗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落实郴州人才新政 打造“北湖人才”品牌若干措施(试行)》(北办发〔2022〕4号)精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新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州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0260。
六、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88。
2.招聘程序及考务咨询:
北湖区人社局:0735-2167130。
3.招聘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因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2023年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