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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邵阳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6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邵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技能条件(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邵阳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本土化培养医学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邵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3日。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楼大厅(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2023年邵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
(6)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按照“①领取报名表→②填写报名表→③资格初审→④资格复审→⑤现场照相→⑥提交报名表→⑦考生信息确认”的顺序进行。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岗位的报考,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多报或重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23年邵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递交报名所需证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并公示。对少数专业紧缺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公示。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所有考生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5)本次招聘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被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报名人员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属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6)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7)本公告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2、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9)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212室)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招聘信息,责任自负。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方法:医卫岗位面试采取笔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文秘、会计、计算机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3)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好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有效成绩,凡缺考任意一项考试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且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仍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体检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向邵阳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一次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如因怀孕延期体检不合格者,缺额不予递补。
5、体检时,体检人选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通知书》原件,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适当考察方式,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予递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查核定后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首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提出离职、调动或参加其他招聘考试。
2、对毕业3年或2年内无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以入编时间为准)须取得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否则,一律予以解聘。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考生无故放弃参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方案由2023年邵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 - 6801216 (邵阳县人社局)
0739 - 6822523 (邵阳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739 - 6820515(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邵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