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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益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编制计划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卫健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8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益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岗位代码为A01-A08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6月30日17:00,随到随招,招满为止。
(2)其余岗位(岗位代码A09-A69)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并关注用人单位邮件回复的信息。应聘者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材料报送邮箱及联系方式如下: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8392936@qq.com 联系人:汤老师 0737-4209376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2321862074@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0737-4439058
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745730700@qq.com 联系人:熊老师 0737-6180706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yycdc2021@163.com 联系人:龚老师 0737-4200661
益阳市中心血站:
149381913@qq.com联系人:宁老师 13973792015
3.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邮箱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②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③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④应聘岗位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今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规培证或规培证明。⑤应聘岗位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⑥报考医师岗位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高校毕业生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 考试方式
(1)岗位代码A01-A08的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医院成立专家小组,根据拟引进人才提供的简历,与拟引进人才面(视频)谈,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2)岗位代码A19-A26的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岗位代码A27-A29的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采取考核操作技能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理论水平、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等能力。
(4)岗位代码A09-A18、A55-A69的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①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②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入围面试。
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A55-A69)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岗位代码A30-A54的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成绩×30%。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①笔试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②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入围面试。
公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A47-54)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③实际操作
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均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考核操作技能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理论水平、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等能力。
3.信息公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另行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分数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确定;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资格者(需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后,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核无误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监督单位及电话: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0737-4223182
附件:
1.附件1:益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