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司法局下设9个科室、3个二级机构、33个司法所,在编在岗人员117名。近年来,浏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浏阳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和“强省会”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能够处理矛盾纠纷及突发性事情,适合男性)。
6.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7.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浏阳市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浏阳市司法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17:30至2022年9月29日9:00-17:30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浏阳市司法局二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导中心202室;报名联系电话0731-83633292;联系人:罗文义。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健康码和行程卡截图,填写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最低开考比例:最低开考比例为1:2。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2.面试
面试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
绩占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入围体检名次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由浏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要求,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工资待遇约为6万元/年(含社会保险)。
六、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依《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进行。具体组织由招考单位按照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要求落实。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
0731-83332061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 浏阳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
3. 浏阳市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浏阳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