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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于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构建了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企业管理2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学、工商管理、设计学3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1个(家政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2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nw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6日0时起—2022年6月1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完成注册并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2)《湖南女子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直接在报名系统内下载填写上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阶段均需提供)。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5)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并加盖毕业学院公章)或有标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
(6)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证照。
4.相关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各环节入围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专任教师岗位(A1-A8)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总分100分,设置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笔试: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试讲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主要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2)辅导员岗位(B1-B4)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笔试合格者未达入围比例的,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试讲、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014970731-82825053(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女子学院
2022年6月2日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