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本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常德市鼎城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7月8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体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在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北区:0736-2557123、南区:0736-2761886均可)。体检应在现场确认结束之前完成。(体检前应注意事项见附件2:体检须知)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6月27日至7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
(2)确认地点:常德市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桥南市场5楼区政务中心23号窗口)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居住证(非鼎城籍申请人);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 校验不通过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 校验不通过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 校验不通过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书颁发
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于8月31日前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免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四、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联系电话:0736-7371915。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附件2:体检须知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