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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县公安局、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人数2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县公安局编外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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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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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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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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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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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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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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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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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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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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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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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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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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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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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身高168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熟悉电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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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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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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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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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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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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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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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电脑基本操作,有驾驶证,大专文化和退役军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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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年龄从1月1日起计算,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出生日期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其余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县人民政府网、“湖南广鑫人力”、“南县公安”、“南县公安交警”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09:00至4月27日下午17:00止。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南县公安局605室报名,填写《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地址:南县太阳山路与兴盛西路交叉路口,电话:0737—5248318。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四)准考证的发放
报名审查通过后,由南县公安局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能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六)体能测评与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七)考察。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湖南广鑫人力”、“南县公安”、“南县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2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七、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1.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2.报考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3.报考人员在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报考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2.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3.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4.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5.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6.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7.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8.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县公安局负责共同解释。咨询电话:0737-5248318(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