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昇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法。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薪酬2300元,正式聘用后月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低于3300元。正式聘用后按《聘用合同》约定的基本薪酬标准补齐试用期薪酬。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9月6日-9月16日)。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汉寿就业”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18日-9月19日17:00分止)。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7号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领取准考证( 9月21日8:00至17:30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7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9月26日)。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 3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 10月10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10月16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国资中心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时与应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根据需要单位将予以岗位调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736- 2337008 (县就业处)
0736- 2825003(县昇晖市政公司)
监督电话: 0736- 2868267 (县纪委)
附件:汉寿县昇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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