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鼎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请示的批复》(常人社事函[2016]6号),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它要求
招聘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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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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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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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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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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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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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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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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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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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是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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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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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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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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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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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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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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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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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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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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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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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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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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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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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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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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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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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电力技术类、自动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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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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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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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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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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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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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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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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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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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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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电力行政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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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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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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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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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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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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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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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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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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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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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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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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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职校是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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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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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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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信、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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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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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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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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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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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2日):
鼎城区政府、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5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区电力执法大队管理人员岗位和文秘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局和区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
0736-7376002(区住建局政工室)
0736-7375772(区财政局政工股)
0736-7399306(区工信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736-7386654(区纪委)
0736-7375905(区人社局监察室)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