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社面向社会招聘员工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员工1262名。分别是: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招聘业务员443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业务员677名;
面向现任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100名;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下简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经济、金融、财会、法律、计算机、管理学六个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职员)42名。
大学专科考生、大学本科考生、大学生村官考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各专业(岗位)考生分别报名、分别考试、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省联社机关招聘工作人员条件的第1、2、6条。
2、年龄条件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6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大学生村官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开福农村合作银行、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芙蓉农村合作银行、雨花农村合作银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常德武陵农村商业银行、邵阳宝庆农村商业银行及永州潇湘农村商业银行限招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它行社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境内院校毕业生学历须2015年10月31日前在学信网认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2015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考生学历在截止日期前不能认证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要求。
(2)专业要求:大学专科毕业生限招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限招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学类专业。限招专业目录见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与限招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表述完全一致的考生才能报考。大学生村官不限专业。
考生不得跨层次报考(专升本考生限报本科层次)。但如果考生有两个层次学历,上一层次学历所学专业不符合招聘要求,下一层次学历所学专业符合的,可以以下一层次学历报考;行社没有上一层次学历的招聘计划,在专业、年龄等条件全部符合下一层次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上一层次学历考生可以报考下一层次学历相应岗位。
4、其它条件
(1)大学生村官的报考对象限经湖南省委组织部统一考试、统一安排到村任职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现任大学生村官,各市州、县市区选定的村官不在此列。要求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限报现工作所在市州辖内有村官招聘计划的行社。
(2)行社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设置的个性化条件(见附件1)。其中,“限某某市(县)户籍”指考生应在该市(县)参加高考,以考生学籍档案记载为准。各行社自行设置的个性化条件,由相关行社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1、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的程序:
(1)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家行社报名,不能多头报名,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截止时间与各行社资格初审截止时间相同。
(2)资格初审:考生持经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内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国外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能证明为省委组织部选任的村官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考生报考“限某某市(县)户籍”行社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学籍档案及其它能证明户籍的资料)到行社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考生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志愿。
各层次业务员招聘计划(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分男、女性别,大学生村官招聘计划以市州为单位统计,下同)与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之比低于1:5的,按比例递减招聘计划。
各行社资格初审具体时间段、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3。
(3)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考试测评费每人100元(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50元/科,共2科)。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24: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24:00。
(4)笔试:笔试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与省联社机关招聘工作人员一致。
(5)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告。面试工作由各行社组织。面试人选按各层次业务员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面试。
(6)确定拟录人选: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拟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拟录人选以市州为单位确定。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拟录人选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命题加试确定。
(7)考察:对拟录人选实行等额考察。
(8)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行社负责。体检有关要求与省联社机关招聘工作人员一致。
(9)公示:拟聘人员由省联社公招办统一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0)聘用:公示后一个月内,拟聘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三方协议,进行实习,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后,再与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是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进行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对象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择,可优先考虑工作所需和考生专长。
2、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行社管理岗位人员的招聘程序:
(1)报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一家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的行社报名。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相同。
(2)资格初审:考生持相关资料到报考行社所在市州办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11月6日8:30至11月8日12:00。各办事处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3。
以市州为单位按岗位统计,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研究生考生之比低于1:5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应增加递减(或取消)计划行社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招聘业务员计划。
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3)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缴费截止时间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等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4)笔试:笔试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与省联社机关招聘工作人员一致。
(5)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办事处组织。面试人选以市州为单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它事项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6)确定拟录人选: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拟录人选以市州为单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拟录人选由办事处自行命题加试确定。
确定拟录人选后,先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所报考行社;对根据考生志愿不能录满的行社,先从本市州自愿服从分配的其他研究生拟录人选中调剂。对考生不服从调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不能录满的,从参加面试的研究生考生中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
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与面向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聘业务员一致。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行社新聘业务员在符合亲属回避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一律先安排到人员紧缺的基层信用社(支行)网点工作。
行社新聘管理岗位人员先安排到基层网点工作,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由行社安排到相应岗位。
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及相关待遇由行社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确定。大学生村官被录用后,任村官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工龄。
(五)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及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县(市、区)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考生[应在这些县(市、区)参加高考]报考本县(市、区)行社业务员的,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报考省联社机关考生、报考管理岗位考生和大学生村官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到所报考行社资格初审时,需另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学籍档案,由行社审核确认并在辖内公示后,将合格名单汇总报省联社公招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户口簿及学籍档案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的适应范围、加分标准及考生民族及户籍认定依据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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