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要求:普通高中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职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以上);报考特殊教育学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特殊教育中专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学前教育中专以上或全日制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校医要求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专科以上;报考会计要求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为财会专业专科以上。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语文教师、幼儿教师,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
6.特殊要求及特别说明:
①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职位,要求填报具体专业,如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需提供相关证件);报考市幼儿园体育教师职位要求男性。
②报考小学声乐教师职位要求男性;报考市幼儿园幼师职位要求男性。
③报考通用技术和科学两学科教师职位的限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④高中化学教师岗位1人为实验教学教师。
⑤报考特殊教育学校聋人教师职位的只需提供特殊教育院校本科学历证书。
⑥报考校医职位应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⑦报考会计职位应提供会计资格证书。
⑧本市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⑨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今年被省特岗办正式录取且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就业协议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隐瞒身份报考,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 市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市教育局院内)。
3.报名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填报到相应岗位;无特殊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只报到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某一学科(注:市教育局根据学科成绩排名依次录满市直学校同一学科的所有职位,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分配到相应学校);本人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现场验证、采集照片。
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发准考证。
5. 适当收取报名费(报物价部门同意后执行)。
八、考试方式及内容
1.报考音体美专业和幼师的,考试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报考其他学科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和60%)。
2.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学科知识占90%;面试成绩中,片段教学占70%、综合素质测试占30%。
3.报考音体美、幼师,先进行专业测试。
小学音乐声乐专业测试(考点只提供钢琴),声乐占50%、即兴舞蹈占20%、钢琴自弹自唱占30%;小学音乐舞蹈专业测试,舞蹈占50%、声乐20%、钢琴自弹自唱占30%。
体育专业测试,基础项目(100米计时跑、立定跳远)测试占30%、特长占70%。
美术专业测试指定作画一幅占50%、自主作画一幅占50%(画纸由考点统一提供,作画所需其它工具由考生自备)。
幼师专业测试,声乐占20%、器乐占20%、舞蹈占20%、讲故事占20%、美术占20%(考点只提供画纸和钢琴,其它器具和音乐自备;体育幼师除参与体育教师的专业测试外,还要参加幼师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幼师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和40%)。
4.参加以上测试人员,根据专业测试和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其他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到1:3比例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