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4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1、招募计划
2014年全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14名,其中湘潭县8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
2、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湘潭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4、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7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一楼人才开发中心、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股。
报名时请持《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募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招募。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4年 7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5日—7月17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三楼317室)
3、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实施。
5、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人才服务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7、招募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招募人员,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招募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湘潭市人才开发中心 0731-58520728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1-58568994
湘潭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731-57884924
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0731-56783708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5681980
附件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附件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