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管理类岗位和专技类中的辅导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管理类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含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含计算机操作成绩1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管理能力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以实验操作方式进行。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校园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何老师)
举报电话:0743-8564814(监察室)
附件 :吉首大学2014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吉首大学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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