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进程序
1、发布信息
各环节人才引进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1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考试
(1)考试方式:不笔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人才聘用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聘用计划。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每位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引进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一律服从用人单位岗位统筹安排。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十、人才引进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0731-28687965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十一、本次人才引进政策由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附表一:招聘岗位要求表
附表二: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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