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的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4年7月31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县人事考试中心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于 2014年6月24-26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6、收费标准: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招聘职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职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3、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地点:新田二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7月上旬,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取得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用百分制,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说课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应的现行教材。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次笔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于各职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领导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考试。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新田县人社网http://rsj.xtgov.cn/、新田县教育网http://www.hnxtedu.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整个考试工作均在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附:
1、2014年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xlsx
2、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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