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低于3:1,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职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套试卷,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对不限专业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内容各占50%。(详见附表1)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各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