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温馨提示
1、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职位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定要如实填写,并注明是何种证书类型,具体填写方法是在“职业所要求的其他信息”栏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C证”。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请提前考虑本人在职业技能测试中需要使用何种输入法,在下一步“报名确认”时需要填写。
2、报考地税系统职位的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所属市州进行网上确认。如报考长沙地税系统职位的考生在长沙市人事考试网上传照片及缴费,且参考地点在长沙市考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湖南人事考试院、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公务员专门培训机构等各种名义编辑、推销的书籍、上网卡或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及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考前须知,按照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参考;因考点停车位置有限,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考。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4年3月6日
附表:201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