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5 面试人员比例调整为1:2
2014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面试环节有较大调整,面试人员比例将从往年的1:3调整为1:2。“多年实践证明,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面试表现也相对较好,综合成绩也相对靠前,笔试成绩靠后的考生‘翻盘’机会较小。因此,调整面试比例既不影响人才选拔,同时更加体现笔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作用。”汤文胜介绍,该调整符合国家考录政策中各省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面试比例的规定,调整后还可以节约行政成本,减轻报考人员负担。
变化6 取消面试后递补的做法
招考过程中将取消面试后递补的做法。也就是说,今年考录工作面试之后因为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变化7 录用后放弃者两年内不得报考
强化“诚信考试”措施,2014年起,对于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务员。
以往入围之后不参加面试必须要有一个情况说明,相信今后还是会这样执行,但不排除今后对这些考生计入诚信记录。
变化8 提前进行体能测评
将以往放在面试之后等额进行的体能测评,提前到笔试之后,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对象。不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对象实行递补政策,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变化9 向每个市州考点派巡视组
2014年招录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招考巡视工作力度,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向每个市州笔试和面试考点派出巡视组,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巡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变化10 不得报考的条件微调
与以往不同的是对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同时2014年招考公告中明确指出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以及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招录的公务员和试点班学员不得报考,因此服务期限未满的是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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